巴洛克艺术早在文艺复兴运动末期就产生于意大利,进入风云变幻的17世纪,克服了16世纪后期消极影响的巴洛克,成为天主教争取信徒的工具。服装史上的“巴洛克风格”是指代17世纪欧洲的服装款式。
巴洛克代表了路易十四富丽堂皇的精神特质,它生气勃勃、色彩艳丽、线条优美、富丽豪华的风格,使其在意大利、法国、西班牙等宫廷贵族中得到大力提倡,服装上最大的特色是强调繁多的装饰,大量使用华丽的纽扣、缠绕的丝带和蝴蝶结及边饰等,女性服装解脱束缚、自由随意,男性服装则崇尚自然和优雅,花边、香水、高跟鞋、手套、手袋、领带、领结等各种新鲜时尚纷至沓来,烘托出巴洛克时期的繁荣与精致。巴洛克服装的发展经历了两个历史阶段,即荷兰风时期和法国风时期。
16世纪末,荷兰共和国诞生后,工业、经济迅速发展。17世纪,荷兰的呢绒业、麻织业、瓷器业、造船业和渔业十分发达,在国际上享有盛誉。17世纪,荷兰的文化艺术也空前繁荣,作为独立的新兴资产阶级国家,荷兰吸引了欧洲许多进步思想家和学者来自由传播各种政治见解和新思想,当时的荷兰还是欧洲印刷业和出版业的中心。
在这样的背景下,荷兰的服饰业也得到了空前发展,它把自由活跃的设计风格传遍欧洲,荷兰风服装把西班牙风时期分解的衣服部件组合起来,从僵硬向柔和、从锐角向钝角、从紧缚向宽松方向变化。这个时代流行男子留长发(Longlook),流行在服装上大量采用蕾丝(Lace)和穿戴皮革制品(Leather),因此,荷兰风时代也被称为“三L”时代。
荷兰风时期的女装不再过于人工夸张,去掉了一些笨拙的填充物,腰线上移,摆脱了西班牙风格的僵硬感。衣服和裙子大多松垂而多褶,外形线条变得平缓、柔和、浑圆。女子的形象使人耳目一新,自然而浪漫。
女子从这时开始不用紧身裙撑,常套穿肥大多褶的裙子而使显得膨大臃肿,有时三层套穿,而且内侧的裙子比外侧裙子的色彩明度高,很少使用织锦缎等厚织物,特别是外侧的裙子,为了便于提裙子,多喜好用薄织物,还常配以鲜艳的里料。上衣部分,仍采用紧身衣。但比过去要松软些,紧身处限于以下,领子要么是齐脖子的花边大领,要么完全袒露到胸口也有方形的披肩领。
袖子仍是女装造型的重点,上大下小一节一节地箍起来,或宽袖或半袖,袖的截常有裂口装饰,而下半截多为一层层的装饰花边,袖口处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衣。妇女在外面加一件上衣,这种上衣舒适、宽松、长短不等,袖子有七分臂长或仅盖部,黑丝绒镶白兔皮是当时这种衣服最常用的材料。
男装摆脱了文艺复兴时期过于膨胀臃肿的填充物和衬垫,衣服变得柔软。荷兰风期的男装比起样式僵硬的西班牙风,更具有功能性,更干练。大量蕾丝花边作为装饰现在领子、袖子和裤口处,代替了文艺复兴时期的金银、珠宝装饰。
17世纪,欧洲战争频繁,历时半个世纪的荷兰独立战争和欧洲30年的新旧教派的战争使大部分男子走向战场,所以骑士服普遍流行。17世纪三四十年代,荷兰男装整体造型变得宽松,衣服变长,盖住臀部,肩线倾斜度很大,以溜肩代之。男子上衣的腰线有所提高并更多地出现了收腰,腰带多以饰带的形式出现。服装左右两襟的胸前和两袖的上臂处,都有很长的竖直切口“斯拉修”。外衣的排扣有所增多,形成既具功能性又具装饰效果的表现手法。男装的领子尽管仍是高领,但车轮状的拉夫领变成了大翻领或平铺在肩的平领和披肩领,这种领子叫做“拉巴领”,通过在领口收省来造型。与拉巴领相呼应的是雪白的蕾丝,装饰在漏斗状的袖克夫上,这种袖克夫越来越宽,最宽可达15厘米左右。
1630年出现了细腿的半截裤,用缎带或吊袜带扎口,装饰有蝴蝶结,以往臀部与大腿部分膨起的填充物被取消,虽然还比较宽松,但相对于文艺复兴时期的西班牙式裤装已明显变瘦。到1640年,出现了长及腿肚的筒形长裤,这是西方服装史上出现的最早的长裤,一般在膝盖下有边饰。这时男子还流行穿水桶形的长统靴,靴口很大,也饰有蕾丝花边,向外翻或口朝上,富有装饰性。
这一时期男子流行披肩发,后来又时兴戴假发,正如许多油画上所绘,男子把胡须修剪成尖状,留得多少不一;女性基本发式是自然形态,不再梳高耸的发型,额头前梳着刘海,耳鬓是蓬松卷发,并卷成一缕一缕,显得活泼而富有青春气息。男女都戴呢绒或毡制的浅顶软帽,帽沿宽大而向上翻卷,并插有长而柔软的鸵鸟毛,这种帽子可能是荷兰人仿造经墨西哥传来的巴拿马草帽样式制作的,故被称作“墨西哥帽”。
这时候,骑士多穿长靴或鞋身细瘦的方头浅帮皮鞋,女子则穿鞋帮深浅不同的高跟皮鞋,男女鞋跟都流行红色,它被认为是贵族的标志。男性走路时常拿着一根细长的文明棍,既时尚又实用;女性喜欢拿各种精美的羽毛或绢制扇子,很少佩戴首饰。
17世纪中叶,随着制造业生产方式的普及,荷兰渐渐失去了欧洲商业中心的地位。取而代之的是波旁王朝专制下兴盛起来的法国。
从路易十三时代起,相继担任首相的黎塞留和马扎尼,在打击反叛贵族,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推行一系列进口货、扶持和发展本国工业的经济政策,使法国国力得以发展。路易十四亲政后,独断专横,号称“朕即国家”,进一步加强专制政体,1665年任用富商出身的巴蒂斯特·科尔伯作财政总监,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竭力鼓励对外贸易,设立了享有特权的东印度公司、西印度公司等许多垄断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发展工业,把蕾丝、挂毯及其他一些织物产业作为国家企业加以保护和奖励,形成法国服装产业的基础;调整国家税收,改善交通,扩大殖民地等,使法国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取得了长足发展。
与此同时,路易十四自称“太阳王”,挥霍无度,大兴土木修造凡尔赛宫。他鼓励艺术创作,大批建筑家、画家、雕刻家、园艺家和工艺家云集巴黎。他指定人们如何吃、穿、住,以穷奢极欲来显示他的无限权威。他把凡尔赛宫变成了一座销金窟,宫殿里到处都装上镜子,镶满花纹,金碧辉煌,他一次宴会光蜡烛就要用四万根,装着巴黎最新时装的“潘朵拉”盒子,每月从巴黎运往欧洲各大城市,指导人们消费。1672年创刊的杂志《麦尔克尤拉·戛朗》,把法国宫廷的新闻和时装信息向公众传播。用铜版画绘制的时装画也在这时出现和流传。这些都使法国成为新的世界中心,也就是从这时起巴黎成为欧洲乃至世界时装的发源地。
法国风时期以男装变化最为显著。17世纪中叶,普尔波万极度短缩,衣长及腰或更短,袖子变成短袖或无袖,小立领,前开,门襟上密密麻麻一排扣子,下摆处常接一窄条垂布,自右肩斜向下挂着绶带表示身份。下半身出现了过去所不曾有过的裙裤朗葛拉布,这种裙裤长及膝,乍一看像裙子,但基本型是宽松的半截裤,也有的实际上就是裙子,腰围处有很多碎褶或普利兹褶。
在普尔波万和朗葛拉布之间有一排环状的缎带装饰,这种缎带是由原来穿过普尔波万腰线上的小洞连接下面的克尤罗特的细带演变而来。普尔波万长过腰围线时,这些缎带仍发挥着连接下面的朗葛拉布的作用,普尔波万的衣长过短的时候,这些缎带就纯粹是一种装饰。在朗葛拉布左右侧缝处也有同样的缎带装饰。长统袜肖斯的膝部和鞋上也都有缎带装饰。
可见,缎带是巴洛克样式中很有特色的一种装饰。出现这一现象,是因为法国自1599年以来,不断颁布奢侈禁令1625年,黎塞留禁止从意大利、西班牙进口织金锦、丽丝、天鹅绒等高级织物;1633年,禁止使用金银细绳、金银丝织物、缎子、天鹅绒和金线年禁止使用华美的刺绣和金银丝织物,男女服装只允许使用缎带和单纯的丝绸,因此导致这个阶段缎带装饰泛滥。于是,1661年出现了按身份高低来决定缎带的使用量的规定。
男子三件套装出现。普尔波万这种自中世纪以来男子一直穿用的上衣,这时以越来越短的形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在服装史上消失。男装也由荷兰风时代那种实用的市民性特征,一度朝着女性味很强的装饰过剩方向发展。但到17世纪60年代以后,男装又再次复归,出现了市民性的贵族服,这就是鸠斯特科尔、贝斯特和克尤罗特所组合而成的男子套装。
鸠斯特科尔意为紧身合体的衣服,由衣长及膝的宽大衣卡扎克演变而来。卡扎克本来是军服,17世纪六七十年代被用作男服,衣身宽松,分有袖和无袖两种。后来逐渐从背缝和两侧缝收腰,在两侧取褶使下摆张开,后背缝在底摆处开衩,这开衩称为森塔·本次,是为了骑马方便。17世纪80年代,腰身更加合体,改称鸠斯特科尔,这就形成了19世纪中叶以前的男服基本造型。除以收腰和扇形地扩张下摆外,鸠斯特科尔的口袋位置也很低,整个造型重心向下移。袖子也是越靠近袖口越大,袖口上还有一对翻折上来的袖克夫。无领,前门襟密密麻麻排列着一排扣子。鸠斯特科尔的用料有天鹅绒或织锦缎,再加上金银线刺绣,十分豪华。鸠斯特科尔虽然有许多扣子,但着装时一般不扣,极个别的时候,偶尔在腹部扣上一两个,这就是今天西服的扣子一般不扣或只扣腹部的第一粒扣的原因。扣子在这里纯粹是一种装饰,其材料也非常华贵,有金、银、珠宝等。
领带的始祖-克拉巴特出现。由于衣襟是敞开的,所以领饰显得格外重要。在朗葛拉布流行期间,就曾使用取对裥的蕾丝做的领饰。当上衣变成收腰无领的鸠斯特科尔之后,就出现了在脖口系个漂亮的蝴蝶结的领饰-克拉巴特,这被认为是现在领带的直接始祖。克拉巴特一般用薄棉布、亚麻布或薄丝绸制作,初期的克拉巴特宽30厘米,长1米,在脖子上绕两圈后系个结让两端垂下来。随着流行的发展,克拉巴特的边缘也装饰蕾丝或刺绣,长度增加到2米。如何系好这个带子对于当时的贵族男子来讲成了高雅与否的评价条件,因此,有许多人雇佣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的侍从。
贝斯特-现代的西式背心的始祖。鸠斯特科尔里面穿贝斯特,贝斯特是作为室内服和家庭服用的,外出或出席正式晚会时,一定要在贝斯特外面穿鸠斯特科尔。贝斯特初期为长袖,衣身较短,后逐渐变长(仅比鸠斯特科尔短一点),收腰身,后背破缝,前门襟与鸠斯特科尔一样,装饰许多扣子,只扣一部分。因鸠斯特科尔用料过于奢华,遭到禁止而变得朴素,于是,人们又把华美的面料用于里面的贝斯特上。这种贝斯特主要流行于17世纪后半叶到18世纪初,后变成无袖的背心,改称“基莱”,长度也逐渐变短,向现代西式背心发展。
克尤罗特是与鸠斯特科尔和贝斯特组合的衣,其长度与鸠斯特科尔下摆一样齐或略长出下摆,在膝下用缎带扎着。用料与上衣相同,但一般无刺绣装饰。
当男士们沉醉于朗葛拉布那时髦装束时,女装也在发生变化,表现出巴洛克的特征,流动的衣褶,变幻的线条,缎带、蕾丝、刺绣、饰纽等多种装饰在罗布上竞相争艳,令人目不暇接。17世纪后半叶,女服中又出现了紧身胸衣和臀垫。
自16世纪以后,西方贵妇必须穿着紧身胸衣,这种法国的紧身胸衣是一种用鲸须或藤条做为骨架的改良胸衣,17世纪中期后被妇女们广泛穿用。这种胸衣在腰部和胸部嵌入鲸骨,然后包裹绗缝在亚麻布或丝绸上,穿着要比以前舒适许多,缝线从腰部向下成V型张开,露出女性丰满的胸部,低领露肩的造型,用蕾丝和缎带装饰得十分奢华,腰位较低,制作精巧。
这是裙撑的另一种变体,其强调女性臀部的丰满和挺翘。17世纪末,用马鬃做的半月形臀垫,被妇女们广泛穿戴。使用时将其缀于后腰线位置的裙子下面,夸张后臀部。一些女子还将用厚面料做成的外裙撩起搁在翘起的臀部,用丝带固定,裙摆任其拖曳,强化了女子优美的曲线。这种夸张臀部的样式在西洋服装史上第一次出现,后来称这种样式为“巴斯尔样式”,在18世纪末、19世纪末又反复出现。
由于紧身胸衣和裙撑再度流行,法国风时期的女装不再像荷兰式女装那样丰满圆润,而是毫不掩饰地强调女性的体态特征,细长的上身和丰硕的臀部被突出地展现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妇女的服装也越来越精致,衣服上大量的褶皱和繁杂的变换效果为女装增色不少。法国风时期的女装非常流行露肩式的衣身,新风格的服装就是露胸的下斜领口,高腰的长裙和装饰着漂亮花边、蝴蝶结的非常宽大的短袖。
对头发的雕琢似乎是巴洛克时期男子塑造绅士形象的重点,男子总是细心地打理自己的头发。荷兰风时期男子盛行披肩长发,法国风时期则盛行戴假发,假发有长有短,烫成卷披在两侧。
与男子相呼应的是女子高高耸立的芳坦鸠发式,为了强调高度也会使用假发。芳坦鸠高髻用亚麻布做成波浪状的扇形扎在头上,或用蕾丝和缎带衬着金属丝营造高高的头顶形象,还要在上面加上宝石、珍珠,衬托出女性的高贵。17世纪中期的宫廷,流行一种帽顶很低,柔软而有硕大帽檐的帽子,帽檐上装饰着宝石的装饰带,帽顶和帽檐上插着羽毛,并在前边、后边或侧边向上翘起,成为翘檐帽。
最初,这种帽子被看作是非常奇特的个性物品,17世纪90年代,这种翻起后边或侧边帽檐的帽子成为体现男士潇洒风度的重要工具。最奇怪的是人们在室内,甚至吃晚饭的时候也要戴帽子,唯一需要摘帽的时候是见到国王的时候,帽子成为绅士们所接受的主要头饰。
长及肘部的手套是女子重要的装饰物之一,丝质或小羊皮的精致长手套是女性的优雅象征。当时,还有专为女性设计的暖手笼,手笼的材质很丰富,不但有丝织的、天鹅绒的、绸缎的、毛皮的,还有其他用毛皮饰边的面料。女子不但要在自己身上装饰项链、手镯、耳环和戒指,还要在腰上挂银链子,系着镜子和装有香味小球的装饰盒。花边扇和中国阳伞也成为女性出门的必备装饰物。男子也毫不示弱,项链、吊坠、戒指都是他们展现财富与优雅的重要道具。
男女流行高跟鞋。在17世纪前半叶,男子以穿靴子为主,不仅在骑马的时候和外出的时候穿,甚至在相当正式的场合也穿。可是到17世纪60年代,时髦的男士只有在骑马的时候和糟糕的天气才穿靴子。高跟鞋始于17世纪,通常,鞋子用缎带制作,数量庞大的玫瑰花饰拥簇着,还有蕾丝和金属亮片,这使鞋子的造价极为昂贵。在穿着时髦的服装时,脚蹬高跟鞋再适合不过了。因为女鞋几乎都被长裙遮盖住,因此女士的鞋子要相对简单一些。尖头的高跟鞋成为女性的新宠,鞋子前头弯曲,鞋舌很高,扣带窄,扣结小,扣带上缀有宝石,鞋面和饰物多用缎带、织锦、花布做成蝴蝶结状。男高跟鞋的使用似乎可以增强男子的自信。
据说,路易十四个子矮,有时会穿高达12.5厘米的高跟鞋。他还特别喜欢穿红色高跟皮鞋,因此这种款式也受到了众人的青睐并传到了英国。高跟鞋不仅是一双鞋子这么简单,它是巴洛克精神的体现,倾斜的线条改变着人们的身姿体态,同时影响了整个时代的礼仪。
17世纪,人们认为水对皮肤有害,于是大多数人惰于洗澡,仅用香料来“清洁”身体。他们会在腰带和项链上挂着香袋,里面放上香料;也会佩带用丝质塔夫绸做的香包,来遮盖体臭。男人和女人都喜欢带香气的手帕、手套。每样东西无处不撒上浓重的香料,英国一些有钱人家还专门设有香料房,有仆人在香房伺候。女性用碳梳来加深眉毛,将嘴唇和指甲涂成红色,还在脸上贴一些小布片,贴在脸上有瑕疵的地方,她们认为这样能使自己变得楚楚动人。